鎮江市財政局關于換發新版會計資格證書的通知
各轄(市)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管理辦法》(73號部長令)、《江蘇省會計資格實施辦法》和《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換發新版會計資格證書的通知》(蘇財會〔2014〕36號)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即日起開始換發新版會計資格證書(縣區換證時間以當地公布時間為準)。為保證換發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我市換證工作在省財政廳的組織領導下,按照屬地原則,由各轄市區財政部門具體實施。為確保換證工作的平穩順利,換證采取逐級負責、屬地換證、分步實施的方式,并與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繼續教育登記等相關工作結合進行。
二、換證對象
持有效會計資格證書,且屬于本市會計資格管理部門管轄的人員(2014年7月份后已領新證人員除外)。
三、換證時間和范圍
1、根據《會計資格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會計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的要求,發證日期2009年12月31日前的持證人員,均應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換證;發證日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持證人員應當在會計資格證書到期前6個月內換證。逾期后果自負。
2、換發的新證有效期自換證之日起計算,6年內有效。
四、換證條件
1、持證人員須完成發證年度至換證年度(2002年至2004年除外)間歷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2、持證人員已完成江蘇省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未完成采集的到單位所在地財政部門、無單位的到戶口所地在財政部門進行信息采集)。
五、換證地點
換證人員按證書上的發證機關(如有變化,以證書上的變更記錄為準)到以下財政部門辦理點換證;工作單位(或戶籍)有變化的,請到現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點換證。
市直辦理點:鎮江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27C財政局窗口
地址:鎮江市長江路33號
電話:88983042
京口辦理點:京口區會計服務中心
地址:鎮江市南門大街環球大廈六樓
電話:85035437
潤州辦理點:潤州區財政局國資企財科
地址:鎮江市中山西路103號
電話:85631298
丹徒辦理點:丹徒區財政局會計科
地址:丹徒新區愛民路156號財政大樓211室
電話:88992002
新區辦理點:
地址:鎮江新區金港大道98號管委會3號樓行政服務中心
電話:80822936
丹陽辦理點:丹陽市會計管理服務中心
地址:丹陽市行政中心B4025
電話:86923289
句容辦理點:句容市財政局會計科一樓大廳
地址:句容市華陽東路16-2號
電話:87264654
揚中辦理點:揚中市財政局會計科
地址:揚中市明珠大道509號
電話:88321574
六、換證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現個人基本信息與會計資格證書上內容沒有變化的,請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會計資格證書原件;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一張;
(二)現個人基本信息與會計資格證書上內容不一致的,請攜帶以下材料:
1、《江蘇省會計人員基本信息表》,換證人員可到鎮江市財政局網站(czj.),點擊“材料下載”下載《信息表》填寫并經本人簽名;
2、有效會計資格證書原件;
3、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一張;
5、工作單位有變化的請帶現工作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需單位蓋章);
6、學歷、職稱等個人相關信息有變化的請攜帶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七、相關說明
1、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人員暫緩換發新證并責令其限期改正。凡換證年度前有未完成年度繼續教育的,應當補齊后方可換證。
2、對于因工作調動、戶籍(居住)地變更等原因,按規定應當辦理會計資格調轉手續的持證人員,應當先辦理調轉,再辦理換證手續。
3、如遺失會計資格證書,應當先履行公告程序后,持補證和換證的相關材料,一并申請辦理補證及換證手續。所屬會計資格管理部門審核后,符合補證和換證規定的,補發新版會計資格證書。
4、換證時不收取任何費用。
5、舊證不收回,由發證機關在首頁蓋上“作廢”的章后隨新證一并交給持證人。
6、需集中換證的,可以與換證點預約辦理。由各主管部門(單位)統一收集所需資料并按換證要求嚴格審核。
7、委托他人代辦換證手續的,除需攜帶相關換證資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書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課程推薦
- 初級會計職稱特色班
- 初級會計職稱精品班
- 初級會計職稱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門 580元/兩門 |
購買![]() |
- 初級會計職稱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