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細化財政預算項目事前評估
北京市財政局昨天(9月17日)公布了《北京市市級項目支出事前績效評估管理實施細則》,細化了本市通過委托第三方對項目進行評估的重點、方式方法以及評估結果的應用。在時間方面,細則也明確要求,預算編制過程中的項目事前評估工作在每年9月-11月完成。
本次的實施細則是根據《北京市市級項目支出事前績效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細化了相關工作規范和流程。事前評估的對象包括與市財政局直接發生預算繳撥款關系的市級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獨立核算的法人組織等申請財政資金的項目。擬列入預算的民生類、城市管理服務和城市建設類等社會關注度較高、金額較大或年度新增的項目及重大政策為評估重點。
細則規定,事前評估工作由財政部門統一領導,通過委托第三方的方式進行;主管部門、預算單位配合第三方具體實施。值得注意的是,細則還提出,財政部門可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事前評估工作。
細則規定,預算編制過程中的項目事前評估工作在每年9月-11月完成;年中申請追加的項目事前評估工作應于財政部門下達評估任務后兩個月內完成。
評估工作組根據專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評估意見,撰寫事前評估報告,5個工作日內,向市財政局提交事前評估報告。市財政局隨后向主管部門、參與事前評估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反饋事前評估結果,并根據事前評估結果做出預算安排決策。
>>專家觀點
應跨部門行業進行綜合評估
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員、北京市政府績效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張耘表示,重大項目及政策的績效評估事關本市社會經濟的發展,當前本市真正缺少的是通過跨部門跨行業對其進行全面完整的評估。她建議今后本市應更多進行多部門合作的綜合績效評估,這樣才能做到評估更科學全面,也利于引入更多領域的專家,使評估過程更加陽光、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