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遞延納稅破冰個稅降低
專家認為,年金遞延納稅,降低了年金參保者個人所得稅稅負。而此項稅收優惠政策也將成為撬動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杠桿,有望進一步完善我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推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立
根據財政部稅政司的解讀,所謂遞延納稅,是指年金繳費環節和年金基金投資收益環節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將納稅義務遞延到個人實際領取年金環節,也稱EET模式(E代表免稅,T代表征稅)。
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3個層次,其中補充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3個層次的保險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發展比較緩慢。
以企業年金為例,根據人社部統計,截至2013年第二季度,我國已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達59362家,參加職工1957.30萬人,企業年金基金積累達到5366.65億元,比2012年底的4821億元增長了11.32%。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表示,目前,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對滯后,出臺促進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展的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有助于推動我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根據《通知》:在年金繳費環節,對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職工支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此次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出臺后,年金參保者均可享受遞延納稅的好處,相當一部分參保者還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 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解讀道。
林江也認為,政策對個人的好處首先就是稅率降低,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累計稅率來征收的,收入低,適用的稅率也低,這也就為個人減輕了稅負。而退休后的收入一般比在職時收入要少,所以補充養老金對應的稅率也較低。此外,個人稅負減輕,繳稅減少,意味著個人在崗期間的現金流增多,可支配收入上升,有助于拉動內需。
給資本市場帶來長期資金
目前,企業年金規模增長還是投資收益,仍然低于市場預期。據了解,目前建立企業年金的主要是央企、國企,而市場化的企業,如民營企業,缺乏建立企業年金的積極性。
林江認為,“遞延納稅”以稅收優惠的方式,有助于企業通過為員工辦理年金,增加企業的凝聚力,能更好地留住員工。當然,市場化企業也會出于成本考慮,不為員工辦理年金,從這一點來說,國家為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不排除推出強制企業繳納年金的政策。
從2012年起,每年企業年金新增規模已過千億。市場分析人士預期,上述政策紅利釋放后,不考慮新建計劃和工資上漲情況,新政也有望促使每年新增規模翻番,從1000億增加到2000億元。再加上未來職業年金的發展,未來這一市場規模將迅速擴大,可為資本市場貢獻更多資金。
根據《通知》,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范圍已擴大至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礎設施債券投資計劃、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和股指期貨等,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可發行養老金產品,類型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固定收益型和貨幣型等。
教你算賬
例:當工資加企業繳納部分超過個稅起征點時
假定個人工資每月3400元,個人繳納年金100元,企業繳納200元,那么在原政策下,個人所得稅應納所得額=3400+200-3500=100,應納稅額=100×3%=3元;而在新政策下,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400-100-3500<0,應納稅額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