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區域稅收優惠有助公平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表示,今后將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對目前已有的優惠政策,要確定期限、限期取消,以后不再開新口子,區域發展規劃應與稅收優惠政策脫鉤。據了解,有關部門和地區目前正就此醞釀具體舉措。
市場經濟是公平競爭的經濟,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不符合市場經濟的一般原則。對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筆者認為,區域發展與稅收優惠政策脫鉤,主要是考慮到以下幾方面。
首先,是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尊重。要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就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市場機制和法治原則。由于稅收優惠政策是稅收普遍制度基礎上的一種特別優惠措施,往往會形成“政策洼地”效應,客觀上助長地區發展的不均衡。
其次,區域發展規劃與稅收優惠政策脫鉤,合乎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要求。稅收優惠政策往往是與政府審批緊密相連。比如,一個企業要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就必須有相應的條件和資質,這些條件和資質又涉及諸多部門的行政審批和許可。政府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之后,很多企業無法拿到相關部門的審批資質,稅務部門也會因為缺乏條件不予審批企業的稅收優惠。可見,清理和規范稅收優惠政策是簡政放權改革的必然結果,是打破部門利益藩籬、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
最后,清理和規范稅收優惠政策,還有助于促進“穩定稅負”的稅制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稅收改革要“穩定稅負”,也就是要保持宏觀稅負的相對穩定。一般說來,穩定稅負的前提是穩定稅制,增強稅收政策的可預期性。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則表現為“過多過濫”,比如區域性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加工保稅區、物流區稅收優惠等,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給稅收的統一和簡化造成很大影響,影響到納稅人的遵從,也影響到組織收入的相對穩定。因此,需要從法律層面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約束和規范。
當然,有人擔心取消稅收優惠政策,會影響到區域戰略規劃和發展,比如擔憂不出臺稅收優惠政策會影響到自貿區建設等。其實,自貿區建設靠的是制度創新,并非簡單依靠稅收優惠。比如,今年推動建設的上海自貿區,沒有被給予特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已經體現出區域發展規劃與稅收優惠政策脫鉤的改革取向。在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目前我國區域發展戰略有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等大的區域發展戰略。其中,西部大開發中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對西部投資的企業實施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由于這一優惠政策體現在行政法規中,因此國家短期內不會取消對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