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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專業(或含有“會計”字樣的專業)是否屬于會計類專業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2005)26號】第十條的規定,可免試的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所以,對不在上述范圍,但其學歷(學位)證書中所注專業名稱含有“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字樣或“某某專業(會計)”等,一般不予認可,不可以免試相關科目。
更新時間2023-02-20 21:38:18【至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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