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考試《財務管理》強化復習:籌資管理概述
會計職稱考試《中級財務管理》第三章 籌資管理
復習重點一 籌資管理概述
一、籌資的分類
(一)籌資的含義
1.籌資:企業為了滿足其經營活動、投資活動、資本結構調整等需要,運用一定的籌資方式,籌措和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
2.籌資的意義——滿足經營運轉與投資發展的資金需要
1)籌資活動是資金周轉運動的起點;
2)籌資活動涉及資產負債表右方:負債+所有者權益
(二)籌資的分類
二、籌資管理的原則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籌措資金
(二)分析生產經營情況,正確預測資金需要量
(三)合理安排籌資時間,適時取得資金
(四)了解各種籌資渠道,選擇資金來源
(五)研究各種籌資方式,優化資本結構
三、企業資本金制度
(一)資本金的本質特征
1.含義: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是投資者用以進行企業生產經營、承擔民事責任而投入的資金。表現形式為:
1)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2)一般企業:實收資本
2.特征
1)性質:投資者投入的原始啟動資金;
2)功能:投資者用以享有權益和承擔責任的資金,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資本金為限對所負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法律地位
i. 資本金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及變更登記);
ii. 投資者只能按所投入的資本金而不是所投入的實際資本數額享有權益和承擔責任;
4)時效:除企業清算、減資、轉讓回購股權外,資本金不得收回,由企業無限期占用。
(二)資本金的籌集
1.資本金的最低限額
2.資本金出資方式——貨幣資產或非貨幣資產
1)全體投資者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
2)非貨幣資產:可以依法轉讓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
3.資本金繳納期限
1)方式
2)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折衷資本制
iii.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iv. 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v.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注冊資本額。
4.資本金的評估(一般了解)
(三)資本金的管理原則——資本保全(基本原則)
1.資本確定:企業設立時必須明確規定資本總額及各投資者認繳數額
2.資本充實:資本金的籌集應當及時、足額
3.資本維持:企業在持續經營期間有義務保持資本金的完整性
會計職稱考試《中級財務管理》第三章 籌資管理
復習重點一 籌資管理概述
一、籌資的分類
(一)籌資的含義
1.籌資:企業為了滿足其經營活動、投資活動、資本結構調整等需要,運用一定的籌資方式,籌措和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
2.籌資的意義——滿足經營運轉與投資發展的資金需要
1)籌資活動是資金周轉運動的起點;
2)籌資活動涉及資產負債表右方:負債+所有者權益
(二)籌資的分類
二、籌資管理的原則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籌措資金
(二)分析生產經營情況,正確預測資金需要量
(三)合理安排籌資時間,適時取得資金
(四)了解各種籌資渠道,選擇資金來源
(五)研究各種籌資方式,優化資本結構
三、企業資本金制度
(一)資本金的本質特征
1.含義: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是投資者用以進行企業生產經營、承擔民事責任而投入的資金。表現形式為:
1)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2)一般企業:實收資本
2.特征
1)性質:投資者投入的原始啟動資金;
2)功能:投資者用以享有權益和承擔責任的資金,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資本金為限對所負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法律地位
i. 資本金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及變更登記);
ii. 投資者只能按所投入的資本金而不是所投入的實際資本數額享有權益和承擔責任;
4)時效:除企業清算、減資、轉讓回購股權外,資本金不得收回,由企業無限期占用。
(二)資本金的籌集
1.資本金的最低限額
2.資本金出資方式——貨幣資產或非貨幣資產
1)全體投資者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
2)非貨幣資產:可以依法轉讓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
3.資本金繳納期限
1)方式
2)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折衷資本制
iii.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iv. 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v.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注冊資本額。
4.資本金的評估(一般了解)
(三)資本金的管理原則——資本保全(基本原則)
1.資本確定:企業設立時必須明確規定資本總額及各投資者認繳數額
2.資本充實:資本金的籌集應當及時、足額
3.資本維持:企業在持續經營期間有義務保持資本金的完整性